市盈率23倍!杭摩集团拟发行底价6.3元/股
3月7日,新三板创新层公司杭摩集团(835401)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交所拟发行方案,发行底价为6.3元/股,按目前总股本及2020年净利润估算,对应市盈率约为23倍。
3月2日,杭摩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行底价为6.3元/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406亿股,2020年净利润6713万元进行估算,发行底价对应市盈率约为23倍。
发行数量方面,在不考虑超额配售情况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8020万股。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203万股),合计不超过9223万股。
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下列项目:杭摩阜阳年产30万吨高性能酚醛树脂、36万吨甲醛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1万吨酚醛树脂、12万吨甲醛,二期建设19万吨酚醛树脂、24万吨甲醛)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了解,2019年11月,公司进入科创板上市辅导期。现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市场因素考虑,公司拟终止在科创板上市相关工作,并拟申请变更辅导备案板块为北交所。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杭摩集团于2016年1月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业务是酚醛树脂及摩擦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部分化学试剂的贸易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酚醛树脂。
据介绍,酚醛树脂产品广泛应用于摩擦材料、电子电工、模塑料、磨具磨料、覆膜砂、木材胶、耐火保温材料及酚醛模塑料等领域。
业绩方面,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624.39万元、6513.9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6.41%、15.00%,符合北交所上市财务标准一。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2亿元,同比增长70.72%,净利润为3075万元,同比增长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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